四大罪狀?
2015年,大疆終于開始重視起這家越來越受人歡迎的網站。當年3月,大疆向該網站的域名服務商中國萬網發(fā)出了第一封律師函。
中國萬網將律師函轉發(fā)給陳章,要求他對此進行回復一封律師函,否則可能強制關停其域名“sb-dji.com”。
根據陳章提供給《深網》的律師函截圖顯示,大疆在律師函中聲稱,該網站創(chuàng)始人由于與大疆存在產品服務糾紛,為實施報復行為,惡意創(chuàng)辦該網站,已經嚴重損害了大疆名譽權,造成大疆的社會評價降低。大疆在律師函中要求,中國萬網須在接到律師函五日內終止網站的網絡服務。
陳章認為,這不過是對方想嚇嚇自己,于是,他也找到律師事務所,通過中國萬網向大疆回復了一封更為強硬的律師函,表明自己的網站沒有侵權。
陳章向中國萬網回復的律師函指出,該網站不以盈利為目的,未收取廣告費,會員注冊費等費用,該網站是在維護公共網絡、通訊正常的前提下,以維護自己作為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的合法權益。
陳章回復的律師函
陳章回復的律師函
隨后,陳章還通過律師函陳述歸納了大疆所存在的諸多問題,主要包括以下四點:
1、消費者廣泛反映在購買使用“大疆創(chuàng)新制售的多旋翼飛行器及飛行控制系統(tǒng)時多發(fā)“摔機。失控、飛丟”等問題,使消費者人身、財產安全遭受威脅及損失;
2、“大疆創(chuàng)新”經常就產品質量問題與消費者發(fā)生爭議,怠于受理投訴,不能提供真實、準確、完整的證明材料以合理解釋故障頻發(fā)現象;
3、消費者反映“大疆創(chuàng)新”故意拖延甚至無理由拒絕受理投訴,存在過度維修及亂收費等現象,不能按國家規(guī)定或與消費者的約定,承擔包修、包換、包退或賠償損失等產品質量責任;
4、“大疆創(chuàng)新”為湮滅不利信息,利用不正當手段惡意刪帖,拒絕接受社會輿論監(jiān)督,罔顧廣大用戶信任,未將巨額利潤用于提高產品質量。
在強硬回復之后,此事最后卻不了了之,大疆方面也不再提起訴的事,而陳章的網站也得以保留至今。強硬溝通未果,無奈之下,大疆方面只能采取比較柔和的態(tài)度與其保持聯(lián)系。
陳章說,大疆自此以后逐漸與自己建立起了較為良性的溝通,對于危言聳聽或故意夸大事件嚴重性的投稿內容,他不會將其發(fā)到網站。
不過,他同時強調,只要事實能夠確定,有圖有真相,他的網站依然會毫不猶豫將其發(fā)布。就在接受《深網》訪問的當天,“無人機炸雞資訊站”就發(fā)布了一篇題為《大疆讓我欲哭無淚:剛買的飛機從未炸雞就出現這個問題》的文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