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3月1日,美國《國防雜志》網站刊登斯圖·馬格努森題為《Report: The Time to Get Serious about Hypersonics Research Is Now》的文章,對3月1日美國空軍協(xié)會(AFA)米切爾研究所發(fā)布的報告《高超聲速武器與美國國家安全:21世紀的突破》(《Hypersonic Weapons and U.S. National Security: A 21st Century Breakthrough》)進行了述評,其主要內容如下:
這份報告的一位作者認為,美國應立即開始慎重而穩(wěn)定地推進高超聲速飛行器實用化。米切爾研究所所長、空軍退役中將大衛(wèi)·德普圖拉向國會簡要介紹這份報告時認為,美國早就應該認真考慮高超聲速武器研發(fā)問題了。
目前,兩個大國在繼續(xù)投資高超聲速技術,其定義是飛行速度至少達到馬赫數(shù)5,其中一個國家在最近2年已進行多達6次助推-滑翔系統(tǒng)試飛,該系統(tǒng)由火箭送至上層大氣后以高超聲速滑翔飛抵目標。另外,高超聲速武器還包括吸氣式巡航導彈。
該報告的另一位作者、空軍退役少將柯蒂斯M.貝德克認為,美國國防高級研究計劃局(DARPA)及空、海軍和NASA的實驗室只是斷斷續(xù)續(xù)地對高超聲速技術進行投資,這份報告的目的就是指出使其走出實驗室而投入實用的道路。
美國空軍已將高超聲速列為其五大改變游戲規(guī)則的技術之一,認為高超聲速武器可突破嚴密的防空系統(tǒng)并即時打擊目標。以往美國有許多高超聲速項目,這些項目都試圖很快將高超聲速飛機實用化,但最終因研制團隊缺少專門知識而取消,這些團隊又分散開展其它項目去了。貝德克呼吁“穩(wěn)定而嚴格地開展一項新的計劃,以使那些失去的機遇重見天日”。
這項新計劃的目標是:在本世紀20年代研制出空射中程高超聲速打擊武器;30年代研制出具備ISR(情報、監(jiān)視和偵察)能力的性能更高的武器;40年代研制出可重復使用的武器/ISR平臺。貝德克強調指出,美國目前正向高超聲速研究投資,而相關實驗室一直在從事降低風險的重要工作。但他擔憂變幻莫測的預算編制流程。他認為,應保證不會有人做出這種決定:“你知道沒有足夠的資金,我們放棄這種構想吧”。美國軍方不能只是延續(xù)高超聲速概念的壽命而永遠不使其實用化。歷史表明,“我們在高超聲速技術研發(fā)上做得不對,而我們也沒讓高超聲速技術做它應做的事情”。
這份報告共提出了5項主要建議:(1)國會和軍方必須認清高超聲速的潛力,并承諾穩(wěn)步推進實現(xiàn)這類武器的實用化;(2)國防部必須制訂“現(xiàn)實的”采辦戰(zhàn)略;(3)在開展型號研制之前,必須使各子系統(tǒng)達到高的技術成熟度;(4)必須保證高超聲速研究所需的試驗設施和試驗場都采用了最新技術;(5)必須建立并保持一支專業(yè)人員隊伍,并維持這方面的專門知識或技能。報告還提出,應由空軍牽頭所有的高超聲速技術研發(fā),并成立一個向空軍主管采辦的助理部長匯報工作的項目辦公室。
這份報告未提出將高超聲速武器系統(tǒng)實用化需要多少資金,而貝德克拒絕對此做出估算,只是聲稱它不會像研制生產新型B-21轟炸機或F-35聯(lián)合攻擊戰(zhàn)斗機那樣多。無人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