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度自行研制的“塔帕斯-201”中高空長航時無人機
據(jù)報,印度于去年11月首飛其自行研制的新型中高空長航無人機,印度媒體稱其為印度本國無人機技術的一個里程碑。但是,鑒于印度本國軍工業(yè)的一直高產低效現(xiàn)象,許多軍事評論對此不予看好。
計劃雄心勃勃
印度研制無人機始于上世紀70年代中期,可以說起步并不晚,但因技術基礎薄弱,無人機項目進展緩慢,印度軍隊不得不依靠外購滿足軍事需求。在采購來源方面,印軍最歡迎以色列無人機,迄今已引進“搜索者”“蒼鷺”“云雀”等多種型號。隨著不斷引進以色列無人機,印度和以色列在無人機技術方面的合作也日益緊密,印度DRDO(國防研究與發(fā)展組織)開始制定雄心勃勃的無人機發(fā)展計劃,“魯斯圖姆”系列無人機就是重要項目之一。
在“魯斯圖姆”家族中,“魯斯圖姆-1”屬于中高空長航時無人機的技術驗證機,于2001年啟動研制,主導單位是DRDO旗下的航空發(fā)展院(ADE)。經過長達8年的研制工作,首架“魯斯圖姆-1”于2009年11月16日首飛,卻因誤判飛行高度而墜毀。2010年10月15日,第二架“魯斯圖姆-1”終于試飛成功。隨后,印度就迫不及待地開始研制更先進的“魯斯圖姆-H”無人機,參與者除了ADE,還包括HAL(印度斯坦航空有限公司)和BEL(巴拉特電子公司)。此外,DRDO的重要實驗室——印度軍用航空器適航與鑒定中心、印度航空質量保障總局也為“魯斯圖姆-H”提供保障。
需要指出的是,“魯斯圖姆-H”的總體設計和技術指標與“魯斯圖姆-1”沒什么關系,可以視作全新型號,而且它的名稱在研發(fā)過程中多次發(fā)生變化,先是改成“魯斯圖姆-2”,后來又變成“塔帕斯-201”。
按照印度國防部最初的時間表,“塔帕斯-201”應于2013年11月首飛,但由于DRDO一貫的“跳票”風格,“塔帕斯-201”比計劃晚了整整三年才首飛成功。印度官方消息稱,“塔帕斯-201”的首飛主要測試起飛、轉彎、水平飛行及著陸能力,飛行距離被限制在100公里以內。
性能中規(guī)中矩
公開數(shù)據(jù)顯示,“塔帕斯-201”無人機長9.5米,翼展20.6米,空重1.8噸,載荷能力350公斤,最大速度225公里/小時,巡航速度125-175公里/小時,實用升限10668米,轉場航程1000公里,續(xù)航時間24小時。從外形來看,“塔帕斯-201”的機頭、大展弦比平直上單翼與以色列“蒼鷺-TP”無人機相似,后半機身則采用了印度自行開發(fā)的傳統(tǒng)單機身和T型垂尾。“塔帕斯-201”兩側機翼內側分別安裝1臺俄羅斯土星公司生產的36MT渦槳發(fā)動機,單臺功率為100馬力??偟膩砜?,“塔帕斯-201”的外形與普通雙發(fā)渦槳飛機相似,只是取消了座艙而已。
據(jù)稱,“塔帕斯-201”的國產化程度較高,除了發(fā)動機來自俄羅斯,機身框架、起落架、數(shù)字化飛控系統(tǒng)、導航系統(tǒng)、機載雷達和電子設備等都由印度企業(yè)生產。它的任務載荷包括機頭下方的光電吊艙(中距或遠距)、機頭上方鼓包內的合成孔徑雷達、電子情報系統(tǒng)、通信系統(tǒng)和態(tài)勢感知設備等。其中,遠距光電吊艙重100公斤,直徑0.55米,高0.78米,采用三軸穩(wěn)定,有5個萬向支架,水平可360度旋轉,俯仰角度為+10度到-100度。該吊艙集成有彩色CCD攝像機、紅外熱像儀(640×512像素),可自動跟蹤和識別目標,作用距離超過40公里。該機的任務半徑根據(jù)控制方式的不同有所增減,如果使用視距控制鏈路,任務半徑為250公里;如果使用通信中繼,則任務半徑可增加到350公里;至于超視距控制鏈路(衛(wèi)星中繼),目前尚未列入計劃,因為印度還沒有建立起軍事衛(wèi)星通信系統(tǒng)。
有印度媒體報道稱,“塔帕斯-201”屬于察打一體無人機,但DRDO公開指出報道失實,并強調“塔帕斯-201”主要從事情報搜集、偵察和監(jiān)視。DRDO主席克里斯托弗解釋稱,正因為“塔帕斯-201”沒有攻擊能力,所以研制費用才較少,至今只花費150億盧比(約合2.22億美元)??偠灾?ldquo;塔帕斯-201”在同類無人機中只是普通水平,但即便是這種水平,也已費了印度九牛二虎之力了。
僅有雄心不夠
“塔帕斯-201”的外形不酷炫,性能也不出眾,為什么印度人弄起來還那么吃力呢?答案很簡單,就是印度工業(yè)和技術基礎太差。
盡管無人機的設計難度比有人駕駛飛機容易,但也是復雜的航空平臺,最重要的是飛得好、載荷能力強、隱形能力強,這就對無人機的氣動外形、發(fā)動機、機體結構、飛控系統(tǒng)等等提出了很高的要求,是對一個國家的基礎科學和工業(yè)實力的考驗。以機體氣動外形為例,涉及到流體力學、工程力學、模具技術、材料技術、精密機械加工、生產工藝、質量控制等一系列基礎科學、經驗和技術,不但要求設計人員擁有雄厚的流體力學知識和豐富經驗,還要通過風洞無數(shù)次的吹風試驗。在機體結構方面,人們普遍要求機體材料必須強度高、壽命長、重量輕,所以像復合材料、鋁鋰合金等高性能航空材料就出現(xiàn)了。然而,印度先進材料技術很薄弱,很難讓“塔帕斯-201”的結構重量降下來。
就技術參數(shù)來看,“塔帕斯-201”無人機的承載能力與中國的“彩虹-4”相當,但尺寸大小、重量、發(fā)動機數(shù)量和功率等方面都 明顯比中國的“彩虹-4”優(yōu)越。但航程與承載力的大小標示著這不適合作為軍用無人機、因此說明,印度在軍用無人機領域上,還有很長的路要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