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原標題:無視無人機侵犯隱私問題 美航空委員會被告上法庭)
隱私倡導團體電子隱私信息中心(EPIC)日前向美國聯邦航空委員會(FAA)發(fā)起訴訟,控告該機構在6月頒布商業(yè)無人機監(jiān)管正式法規(guī)時,沒有在其中加入隱私相關的法規(guī)。目前,FAA將隱私問題留給了美國電信和信息管理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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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電子隱私信息中心辯稱,美國國會指定FAA開發(fā)一套綜合法規(guī),從而安全地將無人機納入美國空域,但FAA卻沒有考慮隱私相關問題,因此該機構對此負有責任。電子隱私信息中心要求華盛頓巡回上訴法院,推翻FAA頒布的無人機監(jiān)管法規(guī),并要求FAA采取進一步行動,將隱私問題納入考量。
今年早些時候,電子隱私信息中心發(fā)布無人機隱私指導方針,該方針由隱私團體和企業(yè)共同制定。然而一些人士表示,該方針完全基于自愿,而且范圍有限,并充滿漏洞。
多年以來,電子隱私信息中心一直就隱私問題向FAA施壓。2012年,電子隱私信息中心和其他100多家機構向FAA請愿,希望其處理隱私問題。他們表示,一些無人機使用案例非常具有侵略性,例如狗仔隊和私家偵探部署的無人機。“憑借特殊的功能和強大的設備,無人機能夠實施非常詳細的監(jiān)控。它們能拍攝高清圖像和視頻,窺探高層的住處,并穿過樹木、圍欄和墻壁等障礙物,”這份請愿書寫道。
FAA在2014年向電子隱私信息中心表示,隱私并非“直接的安全問題”。